一、目的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三、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 指 挥:
通 信 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 导 组:仓储部
抢 救 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 护 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5.属于中等以上规模触电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6.2 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 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 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xx街(路)与xx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场。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 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 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 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 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 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 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 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一、目的
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配电柜内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制定的事故应急措施。
二、适用范围
生产车间、作业场地。
三、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本企业有380伏低压配电柜10个。电缆接头几十个。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事故模式和后果
(1)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
(2)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
(3)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造成触电事故。
五、现场应急措施
当配电柜出现异常,三组电流表缺相,保险烧断等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及时报告设备科或电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通电。
六、报警与通知
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触电事故后,应立即打火警电话119或有关领导报告。有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打“122”急救中心。
七、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1)如发生电气火灾应迅速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并立即拨打119,同时上报安全科或有相关领导。
(2)如有人触电,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进行现场自救。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安全科及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
八、防护救援设备
生产车间应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消防专用锹、斧、消防桶、公司应有应急值班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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