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签订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备案的。具体流程是:
(一)卖方用户注册
买方凭真实、有效证件到登记机构注册或自行注册。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卖方,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上传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信息表并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进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登记
卖方根据技术合同内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合同登记业务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填“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也可以有选择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三)报送合同文本
卖方按申报材料要求,将技术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报送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核。注:设计专利技术合同的,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表处申请认定登记。
(四)审核登记
登记员查阅卖方网上“登记申请书”并根据卖方送审合同文本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登记、盖章,出具认定登记证明。(由市级登记机构初审核盖章,并送审计科技部门审核盖章)
(五)卖方办理减免税
卖方凭核定后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到企业所在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或退税手续(保税办理程序见手册)
一、技术合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符合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合同,可享受技术交易额免征5%营业税。
(二)符合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转让方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托方(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切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享受免征5%营业税。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卖方主体证明材料:法人证书(副本)或本人身份证(外籍人士可用护照)。
(二)生效合同的正本文本及全部附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字迹清楚。使用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贴好印花税。
(三)财务预算清单(费用清单)核定技术收入。
(四)
涉外合同登记提供合同的文本(外文合同需翻译成中文并于外文原文合同同时附上)、外经贸部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委托书、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1、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合同登记申请书、信息表;
3、委托经办人授权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合同金额发票复印件;
6、相关证明。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材料要求
(一)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需提供详细技术方案。
(二)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提供技术需求书,知识产权必须明确;著作权归甲方(受托方)或甲、乙双方(受托方和委托方)拥有。软件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三)技术合同原则使用国家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未采用的应加装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封面、封二和封底。
(四)中标合同附上中标通知书。
四、技术合同免税办理程序
(一)技术合同认定。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二)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外商投资企业需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
(三)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办理年度申报前,提交以下资料备案。
1、发生在境内技术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3)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2、发生在境外转让技术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3)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4)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5)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
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栏中填报可减免的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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