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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外地想离婚怎么办

2024-01-27 来源:赴品旅游

两个人都在外地,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才能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符合条件才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之后,解除婚姻关系。

一、离婚能异地办理吗?

一般条件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想要离婚的,可以在外地法院起诉离婚。

二、签了离婚协议书就代表同意离婚了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应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资料,以办理离婚手续。

三、离婚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该城市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三)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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