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一方私自购置房产或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认定其为转移财产。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也算转移财产。离婚时,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认定为转移财产:
1、夫妻一方在离婚之前已经在外部购置了房产,而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产不再被列为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私自出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
3、在婚姻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了房产,离婚后再将其过户到自己名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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