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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入户要什么条件

2021-02-01 来源:赴品旅游

人才引进外地调入的申报对象主要有: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符合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的人员,根据单位注册地至相应的人才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应先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到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挂靠手续

(2)调动通知应到同意调出的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服务机构),换发行政介绍信,并将《行政介绍信》递交给同意调入的主管部门。

(3)对于在市区大专院校就读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已满两年的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不再要求将申请人户口迁回原籍后再申请落户。各地区的人才入户的条件不同,具体要根据各地区的政策来落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关于加强和完善深圳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第二条:人才引进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关于加强和完善深圳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第三条: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

《关于加强和完善深圳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第四条: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拟引进人才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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