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取决于公司是否承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法律上认定的结果。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定要件,便属于劳动关系,跟公司是否承认是无关的。
在公司全盘否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申请仲裁这是非常合理的一个选择,但是仲裁庭没有确切的证据也不可能很好的去维护好职工个人权益的。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拿出相关证据来证明。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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