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胃镜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消化内镜中心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确保危急重患者检查迅速、准确,报告及时反馈给临床、最大程度地节省抢救时间,确保医疗安全。故建立消化内镜诊疗危急值。
“危急值”指消化内镜诊疗过程中患者突然出现病情变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甚至危急生命时,临床医师及护士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迅速采取有效的诊疗措施,挽救生命。
“危急值”的目的:
引起临床医护人员足够重视,第一时间发现“危急值”,积极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确保诊疗安全,维护患者生命。
程序及要求:
1,当出现危急值情况时,第一时间报告麻醉科医师,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2,内镜医师对所作出的内镜诊疗危急值必须及时填写《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3,当处理危急值有困难时,必须及时上报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复核或会诊。
4,复核或会诊医生接到电话后必须30分钟到场,对出现危急值不复核、不报告上级医生造成不良后果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当值班医生发现危急值与临床征象不相符时,应再次确认,必要时重新检查,避免误诊
消化内镜中心“危急值”项目表: 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
2、巨大、深度溃疡,胃肠血管畸形引起消化道出血及穿孔。 3、上消化道异物引起出血及穿孔。
4、食管或胃底重度静脉曲张和/或明显出血点和/或红色征阳性和/或活动性出血。
5、特殊治疗(ERCP、ESD、POEM、NOTES、巨大息肉切除)
引起出血及穿孔。
第二篇:胃镜室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胃镜室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 (2013版)
一、“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Critical V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
(一)“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病人意外发生,出现严重后果。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三)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检验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疗服务。
三、“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一)患者“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验)结果发出,详细、规范登记后,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
2、相关医护人员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详细、规范登记,立即派人取回报告,并及时将报告交负责或值班医生。负责或值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需讨论、会诊者,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甚至医务科。事后及时记录处置细节。
3、管床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
四、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遵循“谁报告,谁登记。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五、质控与考核
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并将内容在次日早会上交班,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六、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文件下发之日起,“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各科室每月一次对“危急值”登记报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每季度对各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医院每半年一次根据临床需要和实践总结,更新和完善危急值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项目表。
七、内镜“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警戒值 ①胃、肠腔内异物。②急性活动性出血。
③手术中出现穿孔等严重并发症。④无痛胃、肠镜麻醉意外。 ⑤在检查过程中及检查后出现有危及生命并需及时处理的患者 第三篇: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报告处理规范 一、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报告涉及临床及医技各科。 (二)建立本院的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报告范围。 (三)建立本院的危急值报告程序。
(四)医技科室发现危急值情况时,必须按报告程序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科室,并作好相关记录。
(五)临床科室在接获危急值报告时,必须立即按规定给予相应
处置,并作好记录。
(六)医院必须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各科室根据制度须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七)医教部、护理部、质管办应加大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八)医教部应每年组织一次危急值报告工作的评估,不断完善危急值项目,进一步确定危急值项目的界限值。
二、危急值报告程序:
(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1、门、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疑有可能存在危急值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联系方式。
2、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验)出现危急值情况,应及时通知门、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
3、门、急诊医生在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前,应结合临床情况,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标本采取、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要重新复检。
4、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医教部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教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门、急诊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1)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2)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3)及时出具检查(验)报告并发出;(4)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做好本科室危急值详细登记。
2、临床科室:(1)临床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须立即通知主管医生(主管医生不在,就通知当班医生);(2)临床医生接到通知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
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3)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医技科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4)管床医生或当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病情及时跟踪治疗效果。
3、主管医生或当班医生需在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治疗效果。
(三)体检科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检出危急值后,立即打电话向体检科工作人员或主任报告。
2、体检科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需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并帮助病人联系合适的医生。
3、医生在了解情况后应先行给予该病人必要的诊治。 4、体检科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在报告或接获危急值信息时,均要对危急值的 相关信息和处理的过程做详细记录。
(三)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谁记录”、“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四)临床科室在接获电话通知的 危急值结果时,必须进行复述确认后方可提供给医生使用。
四、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一)检验科 (二)放射科 (三)功能科
附件一: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表 附件二: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表 第四篇: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建立“危急值”项目表及制订“危急值”界限值,并每年对“危急值”项目进行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项目,以逐步建立起适合于我院病人群体和临床工作的“危急值”项目表。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应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审查同意后检验检查科室修改,检验检查科室将申请保留。应重点关注来自急诊重症医学科、手术室、心血管内科等危重病人较集中科室的标本与检查。
(三)“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危急值”登记本,对“危急值”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四)各医技科室人员在发现“危急值”后,应立即进行复核确认,按“危急值”报告流程,10分钟内实行双形式报告(即电话通知相应临床科室,同时在LIS系统上发布报告),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检验日期、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临床接收人姓名(工号)、联系电话、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等。
(五)临床科室人员接收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必须在《“危急值”接收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接收电话时间、患者姓名、科室、住院号、检验检查项目、检验检查结果、检验检查报告人等。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外,还应立即将检查结果报告主管医师(或当班医师),同时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
(六)临床医师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识别,根据该患者的病情,结合“危急值”的报告结果,5分钟内对该患者的病情做进一步了解,对“危急值”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若与临床症状不符,
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应立即重新采集标本或通知病人来院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在10分钟内采取处理措施(如用药、手术、会诊、转诊或转院等),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危急值报告时间、危急值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记录到时分);同时在“危急值登记本”备注栏注明处理情况;若为住院医师应记录有向上级医师报告的内容、上级医师处理意见等。门急诊患者由接诊医生立即电话通知患者,并记录电话通知时间;体检人员由检查中心相关人员或主任及时通知患者,并记录电话通知时间。
(七)各临床医技科室应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项目、范围、报告程序以及处理措施。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八)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将对 “危急值”报告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每年修订我院危急值指标,必要时随时修订。
(九)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临床科室的意见,修订我院的危急值常见(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动态变化)指标如下: 1.检验科结果(成人):(1)血糖GLU:<2.5mmol/L或>22mmol/L,(2)WBC:<1.5*109 /L或>30.0*109 /L,(3)PLT<30*109 /L,(4)HB:<50g/L或>200g/L,(5)PT>30s,APTT>70s,D-二聚体:>20ug/ml;(6)血钾:<2.5mmol/L或>6.5mmol/L,(7)血钠:<120mmol/L或>160mmol/L,(8)血氯:<80mmol/L或>120mmol/L,(9)TCO2<10mmol/L或>40mmol/L,(10)尿素:>30mmol/L,(11)肌酐>600 umol/L,(12)钙<1.5或>4.0 mmol/L,(13)血淀粉酶>420u/L、尿淀粉酶>1800u/L,(14)血、尿培养阳性、大便霍乱培养阳性、多重耐药菌,(15)肌钙蛋白I(CTnI)>2.0ng/ml。(16)血气分析:PH<7.2或>7.6,PCO2:<2.66或>7.98KPa,PO2:<5.98KPa 2.检验科结果(儿童、新生儿)
(1)生化项目:①血糖:<2.8mmol/L或>30mmol/L;②K:<2.5mmol/L或>6.5mmol/L(中度以上溶血标本,K>6.5mmol/L
不作危急值);③Na:<120mmol/L或>160mmol/L;④Bun:>20mmol/L;⑤Mg:>4.0mmol/L;⑥Cr:>500umol/L。
(2)血气项目:①PH:<7.2或>7.6;②PCO2:<2.66或>7.98Kpa;③PO2:<5.98Kpa。
(3)血液血凝项目:①血红蛋白(Hb):<60g/L或>250g/L; ②白细胞(WBC):>50.0*109/L;③血小板(PLT):<30 *109/L或>1000*109/L;④PT:>30秒 ;⑤APTT:>70秒 ;⑥PT:>180秒 ;⑦APTT:>240秒。(4)微生物组项目:①血液等标本细菌培养:阳性报警,涂片找到细菌;②轮状病毒:阳性(+)。③培养出脑膜炎奈瑟氏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霍乱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④培养出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耐万古霉素肠球菌/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
3.心电图室结果:(1)心脏停搏,(2)急性心肌缺血(不适宜平板),(3)急性心肌损伤,(4)急性心肌梗死,(5)致命性心率失常,①心室扑动、颤动,②室性心动过速,③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④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⑤预激伴快速心房颤动,⑥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⑦二度Ⅱ型及高度、三度房室传导阻滞,⑧心室率小于45次/分的心动过缓,⑨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4.普通X线检查结果:(1)一侧肺不张,(2)气管、支气管异物,(3)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压缩70%以上,(4)急性肺水肿,(5)心包填塞、纵隔摆动,(6)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7)食道异物;(8)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包括肠套叠);(9)外伤性膈疝;(10)严重骨关节创伤:⑴脊柱骨折伴脊柱长轴成角畸形;⑵多发肋骨骨折伴肺挫裂伤及或液气胸;⑶骨盆环骨折。
5.超声影像结果:(1)凡超声检查发现各器官大小、血流速度等明显超过正常值,危急生命者;(2)急诊外伤或介入治疗后见胸腔、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3)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4)急性睾丸扭转;(5)大量心包积液,前后径超过3CM,合并心包填塞;(6)重症急性胰腺炎;(7)急性
胆道梗阻、胆囊穿孔;(8)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心率过快。 第五篇:麻醉科危急值报告制度(推荐)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提高麻醉科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围术期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及治疗,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麻醉医师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上级麻醉医师“危急值”结果,并在《麻醉科危急值报告登记表》上逐项做好 “危急值”报告登记。
二、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必要时,应重新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三、麻醉医师在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后将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记录在《麻醉科危急值报告登记表》中,并如实在麻醉记录单中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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