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读的多了,内心就开始叫嚣起来,所有有意思的人物都涌上心头,以一种几个人十几句话并且重叠在一起的姿态挤满了大脑。这些都是我爱的角色,甚至有的时候我发现他们都似乎活在我身边。就像极了一场恋爱。那么朦胧,那么性感。我在拼尽全力感受着,感受着他们与我有着同样的鲜血,只是他们有的血液是蓝色的,有的是粉红的,有的是血红的,我不太确定,那么多鲜艳的颜色混在在我的脑袋里是怎么样的激情,应该是黑色,那种深沉而又压抑的黑色。因为我的肉眼看不到他们,所以压抑着,像极了恋爱,我在咖啡厅里一直等不到你。但他们都有气息,那种富有磁场的动容心弦的语气,他会微笑着看着你,即使没有漫天浪漫飞花,却也被内心填满了颜色。爱一个人一开始就是完美。我爱你,我不说,我想你应该也知道。但有时候他们就会远离你,当你挤在公交车上或是人群多的地方,耳朵边的嘈杂会让我暂时忘记他们,自然他们不会出现在这嚣生的公共环境中,他们向来高傲冷漠。这是我一个人的偏执,我就是知道他们看不起我的生活。就像恋爱一开始就是沉默,隐忍,与卑微。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会悄悄地出现,带着他们与书中属于他们的女主角,我没有吃醋,也没有寂寞,相反我是真心地祝福,就像我是见证他们爱情的书外人,我感到热泪盈眶地欣慰。我不仅是书外人,其实也是书里人,我是他们骄傲背后的那一艘轮船,撑起他们帝国的风帆。作为读者,我时时刻刻为他们撑起骄傲。我爱的东西,不容你看似谈笑地轻踏。就像恋爱,我时时刻刻看到你宽阔的背影感到一种内心的骄傲。他们或许就是我风花雪月的一种幻想,但是他们是笔下世界的存在者,一部好书不论好坏,起码作者笔下的人物都是倾注很真挚感情的,可能作者的文笔有限,但是一开始地书写,其实就是与一个人的恋爱。他一个人的荣到衰,喜到悲,碌碌或是无为,不羁或是放荡,都是我放下一切对人物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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