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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医院评审之医疗管理

2021-11-18 来源:赴品旅游
急诊科医疗管理

一、急诊科医疗管理

(一) 急诊医护人员全部经过急诊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考核达到“急诊医师、护理人员技术和技能要求”,有考核记录。急诊监护室固定医师与护理人员均经ICU专业培训,技能考核合格。有年度的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有统一规范的急诊(含抢救)服务流程。有明确的各部门、各科室职责分工与服务时限要求。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与负责。

(三) 有首诊负责制度,医务人员能熟知并执行。急诊患者、留观患者、抢救患者均有完整的符合规范的急诊病历,记录急诊救治的全过程。有急诊病历质量评价的记录,评价结果纳入医师、护理人员个人的技能评价。有急诊与挂钩合作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的急诊转接服务机制。转送急危重症患者均有完善的病情与资料交接,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

(四)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抢救由院级领导负责指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负责协调急诊科日常管理。有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调与协作流程。相关管理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五)有急诊检诊、分诊制度并落实。有急诊留观患者的管理制度与流程。有对急诊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的要求。

(六)有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

(七) 定期与不定期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流向情况进行分析,有相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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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有措施保证急诊抢救患者经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知晓相关要求。

(八) 有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急诊服务流程(急诊→医技检查→住院→手术→介入)与规范。明确界定急诊科、临床科室、各医技科室与药房等科室职责与配合的流程。实施急诊分区救治,有患者分诊体系,能够按照患者的主诉和生命体征进行分诊,分区救治。

(九)医院对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有明文规定,并且在技术、设施方面提供支持。急诊服务体系中相关部门(包括急诊科、各专业科室、各医技检查科室、药剂科以及挂号与收费等)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连贯、及时、有效的救治。有培训与教育,措施落实到位。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知晓履职要求。急诊服务流程体系相关责任部门人员知晓履职要求。

(十)有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医院有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

有明确的会诊时限规定。相关科室与人员均能知晓与遵循。

(十一) 有各种抢救设备操作常规随设备存放,方便查询。经培训后,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急诊科内的各种抢救设备。医护人员具备高级心肺复苏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急诊医师具备独立抢救常见急危重症患者的能力,熟练掌握高级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电复律、呼吸机使用、血液净化和创伤急救等技能。急诊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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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除具备常用的护理技能外,还应具有配合医师完成上述操作的能力。

(十二) 由科主任、护士长与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并有工作记录。有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急诊科所有员工熟悉并遵守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十三)医院对急诊有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指标。科室能开展定期评价活动,解读评价结果,有持续改进效果的记录。有相关工作统计指标。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及相配套制度、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质量指标、持续改进措施。

(二) 有医疗质量关键环节(如危急重患者管理、围手术期管理、输血与药物管理、有创诊疗操作等)管理标准与措施。有重点部门(急诊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内窥镜室、导管室、重症病房、产房、新生儿病房等)的管理标准与措施。有主管职能部门监管。

(三) 医院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相关标准,且符合本院实际。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核心制度。

(四) 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重点是核心制度。有医院及科室的培训,医务人员掌握并遵循本岗位相关制度。有主管职能部门监管。

(五) 有各专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并严格遵循本专业岗位相关规范和指南开展医疗工作。有各专业、各岗位“三基”培训及考核制度。有根据不同层次及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的“三基”培训内容、要求、重点和培训计划。有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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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适宜的技能培训设施、设备及经费保障。有指定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实施。

(六) 有医疗风险管理方案,包括医疗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处理和监控等内容。针对主要风险制定相应的制度、流程、预案或规范,严格落实,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发生不良事件,相关人员主动报告,无隐瞒和漏报。根据情况医院对员工做医疗风险事件的预警通告。

(七) 医院及科室将实施“患者安全目标”作为推动患者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为实施“患者安全目标”提供所需的人力与物力资源。组织“患者安全目标”相关制度的员工培训与考核。员工对患者安全目标的知晓率≥90%。

(八) 有防范医疗风险的相关教育与培训,其中包括患者安全典型案例的分析。有针对共性及各科室专业特点制定相关教育与培训的课程内容。有针对医疗风险防范的工作制度、流程、规范、预案等进行培训的计划并实施。

(九) 医院领导与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接受全面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医院领导与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掌握一种及以上管理常用技术工具。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人员,接受质量管理培训,具有相关质量管理技能。

(十) 根据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开展院、科两级的质量与安全教育和培训,有记录。有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为质量管理提供依据。有指定的部门负责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信息数据集中归口管理,方便管理人员调阅使用。

三、医疗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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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医疗技术服务项目符合医院执业许可证中诊疗科目范围要求,与功能任务相适应。有指定部门负责医疗技术管理工作,有统一的审批、管理流程。

(二) 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承担医疗技术伦理审核工作,重点是器官移植、三类医疗技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核。有医学伦理审核的回避程序。伦理委员会讨论情况记载入相关的病历。

(三) 有医疗技术管理制度。落实一、二、三类医疗技术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重点是二、三类技术和高风险技术。一类技术经过医院审核批准,二、三类技术经医院审核后报送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审核和相关部门批准。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四) 有医疗技术风险处置与损害处置预案。有可能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条件(如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变异时,有中止实施诊疗技术的相关规定。

(五) 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包括立项、论证、审批等管理程序。申请诊疗新技术准入,应有保障患者安全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

(六) 有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应有充分的可行性与安全性论证、保障患者安全的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应有医学伦理审批。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 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定期进行技术能力与质量绩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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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有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的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有需要授权许可的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目录。

(九) 有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组织。有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的考评与复评标准。申请资格许可授权,应通过考评认定,根据分级管理原则,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有复评和取消、降低操作权利的相关规定。(★重点)

五、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 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及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并履行相应的职责。有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并组织落实。将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纳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 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实施科室和实施病种目录,有临床路径文本和单病种质量管理标准。有对入径患者履行知情同意的相关制度与程序。对相关的科室人员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与考核,包括患者的知情同意。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相关临床路径工作流程。

(三) 有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对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时监测。有对执行“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病例进行监测的相关规定与程序,至少满足本标准第七章有关监测指标要求。对执行“临床路径”的病例,有将平均住院日、诊疗效果、30日内再住院率、

再手术率、并发症与合并症等指标列入监测范围的规定与程序。

(四) 对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相关的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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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病种进行疗效、费用及成本进行卫生经济学分析评估。.对实施病种“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依从性进行监控。有单病种质量指标信息台账。专人负责上报单病种质量信息。

(五) 由科主任、护士长等相关人员组成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工作计划与工作记录。有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相关文件(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管理小组或由专人负责,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并有工作记录。

(六) 有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相关制度,至少应有: 1、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及继续教育制度。

2、诊疗规范与操作常规,相关适应症、禁忌症以及诊疗报告规范。 3、应急预案,包括处置流程与措施。 4、仪器管理、使用、维修制度。

5、医院感染管理、安全防护管理等相关制度。 六、病历(案)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设置病案科。配置病案管理人员满足工作需要,形成梯队,非相关专业的人员<50%。有从事医疗或管理高级职称的人员负责病案科(室)。配设计算机系统等相应的设施、设备。

(二) 有病案工作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有病案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知晓本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熟悉病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 医师要按照规范书写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病历。保存每一位来院就诊患者的基本信息。住院患者的姓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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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个人的基本信息。

(2)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应尽可能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身份证号、住址甚至照片信息。还应当包括联系人、电话、住院科室等详细信息。

(四) 对门、急诊患者至少保存包括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科别等基本信息。为急诊留观患者建立病历。急诊病房的病历按照住院病历规定执行。建立医师工作站,有处方及检查化验报告等查询功能。

(五) 每一位住院患者有姓名索引系统,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身份证号。有唯一识别病案资料的病案号。有为患者及时调取病案具体时间规定,保证患者就诊时对所需病案的可及性。

(六) 病案首页上,各级医师签字符合病案首页填写相关要求,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病案首页诊断填写完整,主要诊断的正确率达到100%。

(七) 病程记录及时、完整、准确,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相关人员知晓岗位职责。

(八) 保持病案的可获得性。有方法(如病案示踪系统)控制每份病案的去向,病案如果没有其他替代品,如:影像、缩影,病案则不能打包存放或远距离存放(委托存放)。有3年病案存放的发展空间。对未归的病案有催还的实际记录。对病案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有明确的规定。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在7个工作日之内回归病案科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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