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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探析

2021-03-21 来源:赴品旅游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刊德育研究

武德探析

张建华◆

郭竹梅

武德的形成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武德内容十分丰富,对武德的正确理解,应当是武术理论规范与习武者道德行为准则的总和。

它始终贯穿于习武者整个的练武、用武、授武、比武等一系列的社会武术活动之中。

武德武术道德伦理

一、武德探源

武德,顾名思义就是武术道德,即习武者道德品质的修养。追溯中华武德的产生和发展,可以看到它是伴随着武术自身和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

早在殷周时期,随着“拳”的出现,就有了较为明确的武德内涵。《诗经小雅巧言》中的“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是历史典籍中最早出现的“拳”字。这里提到的“拳”是指攻防格斗术,也就是武术的雏形,“勇”是指勇力、勇敢,是一种精神品质,内涵着一定的武德内容。这句话的含义是无拳无勇则会盗贼蜂起,国家混乱。拳与勇的联用,预示着一种无德无拳的思想。以后随着时代的发展,武德的含义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国语齐语》说“於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三国时的韦昭注:“大勇

为拳”。缺少德行的人,拳艺再高,但是与众人之力相比,终难相敌。所以

人,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为一种品质,即道德品质,或曰品德,它的形成与发

展虽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但主要取决于个人的人生观、道德观和道德理想。人类自有史以来,除了一些为全人类所共同创造和拥有的传统美德以外,不同的社会形态又具有不同的时代“烙印”的武德观念。

我们中华民族素有创造美德,崇尚美德和发扬美德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劳动人民在生生不息的社会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诚实、正直、勤劳、勇敢、谦虚等美德,无不潜移默化的渗透到武德中来,使得武德在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得到升华,从而融入到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主旋律之中,赋予了武德崭新而具体的内容。

武德内涵深层最宝贵的是爱国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一传统美德在武林中体现尤为突出。每当山河破碎,神州沉沦之时,那些具有民

族感的武林之士皆悲国土之沦亡,痛异族之压迫,敌忾同仇,击楫中流,仗

说,“无拳无德”或“无德者不如无拳”,拳和德是不可分割的。

“武德”一词最早于3000多年前就出现了。专门记载西周到春秋各诸侯国史事的典籍《国语》中,就已有了“有武德以羞正卿”的说法,意思是说有武德的人即可做得高官。由此可见,在当时就有以“武德”作为选拔任免官员标准的记载。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兴起,诸侯相争,开始“文、武分途”,重视和提倡“拳勇”、“技击”。在《左传宣公十二年》中首次明确提出的“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是历史上最早的、带有条款性的武德记载。后经历代的发展,形成了中国武德的传统内容,大多以“尊师重道,孝悌正义,扶危济贫,除暴安良”,“虚心请教,屈己待人,助人为乐”,“戒骄奢淫逸”等作为武德信条。今天,也有不少学者对武德进行概括,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尚武崇德的精神”;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一种美德”;也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武者体现的道德”。1987年,全国武术学术研讨会,将武德规范概括为“尚武崇德,修身养性”。这些都从不同侧面对武德进行了概括。

实质上,武德的理论很丰富,其萌芽、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其中,春秋战国时期是武德理论的形成时期,并且深受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如孔子的“仁”为核心的伦理体系,《礼记》倡导的天下为公、讲信修睦的道德理想,以后在墨子、庄子等诸子百家的道德观和民族精神滋润培养下武德的理论不断得到充实完善,而且带有鲜明的儒家色彩和我们这个仁义之国,礼仪之邦的民族特征。

“艺无德不立”这是历代武林宗师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至理名言。由于武林重德,中国武术众多的流派,其拳谱家法都开宗明义,几乎无例外地阐明武德。历代大师择徒授艺之时,无不要求传人习武时,首先要有高尚的武德。这不只是在一般的道德规范中存在,更多的则是反映在拳派的门规戒律中。如少林《剑经拳法要略》强调“道勿滥传”,应传“贤良之人”。金恩忠《少林七十二艺练法》记载少林妙兴大师言:“技击之道,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可见,武林人置武德于首位,态度极为鲜明。历史上,不少武林人士习武重道,立身正直,堪称师表。

武德是从事武术活动的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简而言之,就是武术道德。“道”一般是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并引申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准则、规则或规范;“德”即得,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与己,外施与人,便称为“德”。“道”主要指一种外在的要求,“德”则指内心的精神情操或境界。“道德”两字连用,始见于荀子的《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武德之与

剑抵御,舍身保国。明代爱国军事家、武术家戚继光和近代的燕子李三等

无不体现了武德中的爱国主义精神。

二、武德传承

自从有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律《隋律》、《唐律》至今,武德从未与法律发生过冲突。和道德一样,武德的适用范围也比国家法律更广泛。我们提倡武德,应在国家法律前提下,和国家宪法及其相应的一切规章制度相统一,相一致。

今天,传统的武德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耍英雄、呈好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以及带有三纲五常思想的“唯师命是从”的行为等。所以,应对传统武德进行分析,继承传统武德中合理的成分,批判过时的旧武德,树立新的武德观。要树立正确的武德观,贵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加强自身的武德修养。这是因为,武德不是空中楼阁,不是无本之木,而应是根基深厚的大厦,立根沃土的劲松,需要一砖一石,日积月累的培养。古人曾有“修犹切磋琢磨,养犹涵育熏陶”和“修其本而夫自应“的说法。因此,武德修养的途径,首先是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要按照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校正自己的武德行为;三是要勇于战胜自我,超越自我,不断抛弃陈旧的和错误的武德观念,培养和形成新的武德观念,并在社会实践和工作生活中养成符合武德规范的品质和习惯。

习武者要传承武德中的精华,要把习武同弘扬祖国灿烂文化,热爱祖国联系起来,培养强烈的民族自豪感,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要有宽广的心胸,对人民要以礼相待,不恃武伤人,不以强凌弱;对危害祖国、人民利益的坏人坏事要敢于斗争,见义勇为,嫉恶如仇,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持不争名、不夺利、不保守,乐于助人的美德;尊老爱幼,尊师重道,对前人和长辈的著作与经验要虚心学习,认真钻研,刻苦练功磨练出慈、勇、智、恒的坚强意志和良好的身体素质,文武双全,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武德作为习武者所应备的一种美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指导人们共同的武术行为准则和规范,并渗透在习武者的思想与言行中。重武德是武术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社会所需的文武双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型建设人才的先决条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条件,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行为准则。

(作者单位:河南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商丘师范学院)

12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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