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目的
公司为了使新入职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更快地适应新工作,尽快地展现自己工作能力,更好地做好工作,特对公司所有岗位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作为全面公司质量管控的一项措施,以提升岗位的工作效率。 2、制度范围
适用于新上岗人员相关的上岗管理。 适用于转岗人员相关的上岗管理。 适用于新从业人员相关的上岗管理。 3、制度依据
⑴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⑷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4、制度职责 4.1 人事管理的权责
⑴ 制定、完善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⑵ 检查、评估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 ⑶ 对不符合《建设工程项目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要求的项目进行相关考核,并敦促其改正。 4.2 单位的权责
⑴ 制订并落实本部门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⑵ 对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⑶ 对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进行有效记录。 5、制度规定 5.1 一般要求
凡新上岗、转岗人员,均有接受岗前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在新的《建设工程项目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发布之前,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的订立与修订,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人事管理部门作为主要权责单位行使管理职责,其他单位拥有提出改善意见的权利和配合执行的义务。
符合要求的各部门负责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方案、内容,以及计划的执行和考核工作。部门领导为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⑴ 培训对象:符合要求的新上岗、转岗人员。
⑵ 培训目的:加强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使之更快的融入到新的工作岗位,并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⑶ 培训形式:
① 培训时,新上岗、转岗人员到办公室领取一本履职手册。 ② 为消除培训差异给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带来的影响,本制度统一由部门领导作为导师;若为三个及以上新上岗、转岗人员进入,则统一指定一位有三年本岗位或部门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培训师。
⑷ 培训内容: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等具体内容。 5.2 培训方案的拟定
结合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情况,由人事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同岗位的部门领导作为成员,制定本岗位的岗前培训规范;各部门领导负责培训方案及具体培训内容的编制工作。
5.3 培训实施
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执行;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前,本岗位应对该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人事管理部门在培训期结束后,定期调查人员的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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